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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敲响生物安全的警钟

时间:05-05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0年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我们一起守护国家安全!

很多小伙伴可能会问

究竟什么是国家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

哪些行为是危害国家安全的?

被高度重视的“生物安全是什么?

......

大家是不是有一连串的问号呢?

别着急,先了解一下这些知识!

 

 

Q:
什么是国家安全?
 
A: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Q:

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能做什么?

 
A: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Q:

哪些行为危害国家安全?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时应该怎样做?

 
当下,全球生物安全形势严峻,世界面临多种生物威胁,新发突发烈性传染疾病、外来物种入侵、生化技术谬用、生化武器攻击,成为人类共同的挑战。
 
20世纪50年代,环境污染导致的水俣病,侵害人类神经系统;2009年,H1N1猪流感,造成6000余万人感染,27万余人住院治疗;2014年,埃博拉病毒,造成数百亿美元的经济损失;2016年,寨卡病毒蔓延至全球41个国家,患者超过150万人……时间进入2020年,新冠肺炎肆虐全球。这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事件,已经为我们敲响生物安全的警钟。
 
 

 

 

生物安全一般是指由现代生物技术开发和应用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潜在威胁,及对其采取一系列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生物安全的等级吧~

BSL-1代表病原体:麻疹病毒、腮腺炎病毒

BSL-2代表病原体:流感病毒

BSL-3代表病原体:炭疽芽孢杆菌、鼠疫杆菌、结核分枝杆菌、狂犬病毒

BSL-4代表病原体:埃博拉病毒、马尔堡病毒、拉沙病毒

 

生物安全与国家的核心利益紧密相关,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2月14日,中央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加快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

 

“生物安全法”立法提速,标志着我国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筑牢国家生物安全的防线

要依靠全社会共同的力量

让我们一起为维护国家生物安全而努力吧!

 

保卫国家安全,

我们,责无旁贷!